电子与光学工程、微电子学学院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徐伟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1401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关于招收2019年度推荐免试生提前申请通知》要求,制定了我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4、复试实行择优录取原则。

三、复试与录取程序

1.复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院复试专家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3人。面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语种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2.复试时携带材料如下:

1)《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通过“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原件备查。

5)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复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复试、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录取专业;拟录取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5、学院网站公示招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未按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现场监督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  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与光学工程、微电子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951; 邮箱:dgxk@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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